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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大漓江、阳朔双飞五日(奢华纯玩)
添加时间:2015/12/08

• 市场价:¥5580元起
• 会员价:¥5,480.00 元起
行程特色: •邂逅油菜花海 •情牵青山绿水
•悠游烟雨漓江 •携一缕悠然心境走进大美桂林
【特色景点尽收眼底】豪华外事游船、月亮山大榕树、遇龙河竹筏漂流、世外桃源、银子岩、
夜游榕杉湖景区
【超豪华酒店畅想尊贵】入住广西最好的酒店——桂林大公馆(超五星级)、阳朔新西街国际
酒店或万丽大酒店(准五星级酒店)
【完美出行品质保障】沈阳独立组团,当地不散拼,享受尊贵服务
【安心旅程0购物】全程无购物、无自费景点,旅行更安心。
【特色美食激活味蕾】漓江外事游船自助中餐、安排品尝广西特色特色风味小吃自助宴:百余
种各民族特色美食,包括桂林传统菜肴,如:漓江川条子,桂林稻香肉,
啤酒鱼等,以及比较有桂林特色的小吃,凉菜,凉粉,面,桂林米粉,
茶点甜食,油茶,桂林松糕,船上糕,糍粑,甜鸡蛋等一系列美食……
品尝美食的幸福心情,不言而喻。
行程安排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出团时行程中景点不变,具体日程以当地地接社安排为准!
预订联系
电 话(Tel): 0415-2525222; 手机:18840528580
传 真(Fax): 0415-2523222 Q Q : 209276343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7号
服务标准
费用包含:沈阳/桂林/沈阳往返飞机票、全程空调旅游用车、奢华型酒店双人标准间(如产生单男单女由客人自补单房差)、4早2正餐(特色风味小吃宴餐标40元/人.餐,
漓江中餐为船上自助餐)、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门票、旅行社责任险、优秀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航空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客人自愿选择参加的消费和私人消费等。
特别说明:
1、如遇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行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额外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2、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行程、航班班次,客人登机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儿童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3、机票确认开出以后,不得签转、延期或退票。
友情提示
补充协议(桂林)
尊敬的游客您好,
根据旅游法对旅游服务合同的要求,现将桂林旅游产品进行详细说明,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第一部分: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变更
报名时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航班、酒店和景点等内容为参考行程,由于航班时刻可能发生改变,具体行程内容以出团通知上标注为准,旅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旅游项目的前提下,对行程内容的游览顺序做适当的变更。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对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原则上各自分担一半。
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原则上各自分担一半。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行程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第二部分:接待标准
住宿:全程奢华型酒店,具体入住酒店以实际出团通知为主,若出现单男或单女由客人自理单房差。
参考酒店:桂林市区——桂林大公馆(广西最豪华的酒店,2013年底开业,超五星级)
阳朔——碧玉国际大酒店、新西街国际酒店、万丽大酒店(阳朔当地准五星级标准)
餐饮:全程含4早2正;特色风味小吃宴餐标40元/人.餐,漓江中餐为船上自助餐。团餐一律不含酒水,自动放弃,不退餐费
交通:沈阳/桂林/沈阳往返飞机票、机场建设税;当地空调旅游车(旅游过程中所用的车辆,以实际接待人数为准核定车型,保证每人一正座)
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行程中电瓶车及缆车费用),如因政府原因不开放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游览景区时,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
导游:优秀地接中文导游讲解服务;(带团导游不负责散客接送站,由公司委派专职人员接送站)
第三部分:退团约定
所有桂林行程,游客报名后,旅行社即对机票和酒店进行实名制占位,出发前5工作日内取消或者换人,则损失机位定金;出发前3个工作日取消或者换人,则损失全程机票款、地接酒店取消费(以实际出票价格为准)。
第四部分:其他约定
1、游客报名时应真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我社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承保,游客出游过程中发生意外险事故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电话:400-616-1188;70周岁以上(含七十周岁)2周岁以下(含2周岁)不在保险范围内。
2、出门旅行,游客需自行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最好不要携带太贵重的物品,如有必要,请尽量利用酒店供应的保险箱或随身携带,切勿将现金或贵重物品留在酒店房间,旅行车,以及托运行李中,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不退还;游客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加,游客自行承担;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及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由于非组团社原因的当地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辅助服务提供者变更其相关价格的,游客同意补交差价或接受其他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视为对合同变更的有效确认,但组团社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政府行为。
6、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7、行程中所注明的国家及城市之间飞行和车程的时间,仅供参考,视当地天气及交通状况而定。
8、持有优免证件的客人在享受景区优惠政策时视景区的具体要求而定,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9、地接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10、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
11、不允许客人离团。如客人私自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12、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我社不受理因饮食不习惯造成的投诉。
13、团队的游览时间会因为天气原因及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所以有的大约估计的时间也许会有不同,客人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14、客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告之所持登机证件上的准确名字及证件号码,如因客人原因造成无法登机,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15、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16、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名、退票。
17、桂林地区早晚气温比较低,请游客准备好衣物防止着凉,携带雨具,以防天气变化。在旅游过程中,请务必注意道路状况,保持与导游同行,不要擅自离开团队,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自由活动期间用餐的卫生,夜间避免独自外出活动,外出结伴而行,保持电话畅通,在宾馆期间请注意关好门窗。
18、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老人冬季洗澡时间不宜过长。
19、桂林地区的饮食口味以辛辣为主,建议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饮食习惯,提前跟导游讲明以便跟酒店安排。同时,在旅游过程中,注意饮食卫生,以防吃坏身体,带来不便。
20、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以礼待人。做到文明出行,共同为文明旅游而展现风采。
21、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疾病等原因不能随团前行,需书面申请并经领队、导游签字同意。旅游行程外出游请结伴同行。
22、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须事先征得旅行社同意,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监护人负责未成年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参加旅游,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
23、根据《旅游法》第52条,旅行社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此补充协议中所有内容安排。
双方签字: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会员价:¥5,480.00 元起
行程特色: •邂逅油菜花海 •情牵青山绿水
•悠游烟雨漓江 •携一缕悠然心境走进大美桂林
【特色景点尽收眼底】豪华外事游船、月亮山大榕树、遇龙河竹筏漂流、世外桃源、银子岩、
夜游榕杉湖景区
【超豪华酒店畅想尊贵】入住广西最好的酒店——桂林大公馆(超五星级)、阳朔新西街国际
酒店或万丽大酒店(准五星级酒店)
【完美出行品质保障】沈阳独立组团,当地不散拼,享受尊贵服务
【安心旅程0购物】全程无购物、无自费景点,旅行更安心。
【特色美食激活味蕾】漓江外事游船自助中餐、安排品尝广西特色特色风味小吃自助宴:百余
种各民族特色美食,包括桂林传统菜肴,如:漓江川条子,桂林稻香肉,
啤酒鱼等,以及比较有桂林特色的小吃,凉菜,凉粉,面,桂林米粉,
茶点甜食,油茶,桂林松糕,船上糕,糍粑,甜鸡蛋等一系列美食……
品尝美食的幸福心情,不言而喻。
行程安排


日期 | 城市 | 交通 | 行 程 | 膳食 | 住宿 |
D1 |
沈阳 桂林 |
沈阳乘飞机赴素有"山水甲天下"之美誉——桂林,抵达后入住酒店。 | 桂林 | ||
D2 |
桂林 阳朔 |
早餐后乘豪华外事环保船游览举世闻名的大漓江风光(竹江-阳朔,约4.5小时):百里画廊,舟行云流,九龙戏水、浪石烟雨、八仙过江,九马画山。下船后游览洋人街风情——阳朔西街,参观阳朔古镇。 | 早中 | 阳朔 | |
D3 | 阳朔 | 早餐后乘车前往阳朔最美陆地风光-高田乡,游览刘三姐对山歌的千年历史的大榕树(约40分钟),天下奇观的月亮山(赏月道)(约30分钟),之后前往素有"小漓江"之称的遇龙河双人竹筏漂流(约80分钟)。游览集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的"世界岩溶艺术宝库"银子岩(约90分钟)。游客可在银子岩或月亮山自费品尝农家宴午餐,下午游览世外桃源(约70分钟),小桥流水人家,让人感受到置身于陶渊明的完美世界……这是一个神奇的土地 这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地方。 | 早 | 阳朔 | |
D4 |
阳朔 桂林 |
早餐后乘车返回桂林,游览桂林城徽标志的象鼻山(约50分钟),参观明朝广西之藩王府——靖江王城(约90分钟),游南天一柱—独秀峰。午餐推荐游客自费品尝桂林餐饮名店—小南国或椿记烧鹅。下午游览桂系军阀李宗仁官邸。正阳路步行街自由活动,晚餐特别安排品尝广西特色特色风味小吃自助宴。之后步行夜游榕杉湖景区(约70分钟):榕湖、杉湖、桂湖和木龙湖所构成的桂林环城水系,是桂林城市中心最优美的环城风景带。与威尼斯媲美的环城水系 | 早晚 | 桂林 | |
D5 |
桂林 沈阳 |
早餐后乘飞机返回沈阳,结束愉快旅程! | 早 |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出团时行程中景点不变,具体日程以当地地接社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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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Tel): 0415-2525222; 手机:18840528580
传 真(Fax): 0415-2523222 Q Q : 209276343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7号
服务标准
费用包含:沈阳/桂林/沈阳往返飞机票、全程空调旅游用车、奢华型酒店双人标准间(如产生单男单女由客人自补单房差)、4早2正餐(特色风味小吃宴餐标40元/人.餐,
漓江中餐为船上自助餐)、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门票、旅行社责任险、优秀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航空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客人自愿选择参加的消费和私人消费等。
特别说明:
1、如遇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行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额外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2、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行程、航班班次,客人登机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儿童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3、机票确认开出以后,不得签转、延期或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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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桂林)
尊敬的游客您好,
根据旅游法对旅游服务合同的要求,现将桂林旅游产品进行详细说明,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第一部分: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变更
报名时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航班、酒店和景点等内容为参考行程,由于航班时刻可能发生改变,具体行程内容以出团通知上标注为准,旅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旅游项目的前提下,对行程内容的游览顺序做适当的变更。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对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原则上各自分担一半。
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原则上各自分担一半。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行程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第二部分:接待标准
住宿:全程奢华型酒店,具体入住酒店以实际出团通知为主,若出现单男或单女由客人自理单房差。
参考酒店:桂林市区——桂林大公馆(广西最豪华的酒店,2013年底开业,超五星级)
阳朔——碧玉国际大酒店、新西街国际酒店、万丽大酒店(阳朔当地准五星级标准)
餐饮:全程含4早2正;特色风味小吃宴餐标40元/人.餐,漓江中餐为船上自助餐。团餐一律不含酒水,自动放弃,不退餐费
交通:沈阳/桂林/沈阳往返飞机票、机场建设税;当地空调旅游车(旅游过程中所用的车辆,以实际接待人数为准核定车型,保证每人一正座)
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行程中电瓶车及缆车费用),如因政府原因不开放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游览景区时,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
导游:优秀地接中文导游讲解服务;(带团导游不负责散客接送站,由公司委派专职人员接送站)
第三部分:退团约定
所有桂林行程,游客报名后,旅行社即对机票和酒店进行实名制占位,出发前5工作日内取消或者换人,则损失机位定金;出发前3个工作日取消或者换人,则损失全程机票款、地接酒店取消费(以实际出票价格为准)。
第四部分:其他约定
1、游客报名时应真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我社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承保,游客出游过程中发生意外险事故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电话:400-616-1188;70周岁以上(含七十周岁)2周岁以下(含2周岁)不在保险范围内。
2、出门旅行,游客需自行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最好不要携带太贵重的物品,如有必要,请尽量利用酒店供应的保险箱或随身携带,切勿将现金或贵重物品留在酒店房间,旅行车,以及托运行李中,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不退还;游客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加,游客自行承担;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及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由于非组团社原因的当地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辅助服务提供者变更其相关价格的,游客同意补交差价或接受其他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视为对合同变更的有效确认,但组团社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政府行为。
6、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7、行程中所注明的国家及城市之间飞行和车程的时间,仅供参考,视当地天气及交通状况而定。
8、持有优免证件的客人在享受景区优惠政策时视景区的具体要求而定,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9、地接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10、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
11、不允许客人离团。如客人私自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12、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我社不受理因饮食不习惯造成的投诉。
13、团队的游览时间会因为天气原因及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所以有的大约估计的时间也许会有不同,客人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14、客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告之所持登机证件上的准确名字及证件号码,如因客人原因造成无法登机,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15、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16、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名、退票。
17、桂林地区早晚气温比较低,请游客准备好衣物防止着凉,携带雨具,以防天气变化。在旅游过程中,请务必注意道路状况,保持与导游同行,不要擅自离开团队,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自由活动期间用餐的卫生,夜间避免独自外出活动,外出结伴而行,保持电话畅通,在宾馆期间请注意关好门窗。
18、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老人冬季洗澡时间不宜过长。
19、桂林地区的饮食口味以辛辣为主,建议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饮食习惯,提前跟导游讲明以便跟酒店安排。同时,在旅游过程中,注意饮食卫生,以防吃坏身体,带来不便。
20、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以礼待人。做到文明出行,共同为文明旅游而展现风采。
21、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疾病等原因不能随团前行,需书面申请并经领队、导游签字同意。旅游行程外出游请结伴同行。
22、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须事先征得旅行社同意,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监护人负责未成年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参加旅游,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
23、根据《旅游法》第52条,旅行社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此补充协议中所有内容安排。
双方签字: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旅行社(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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